为进一步减轻疫情对全省文艺院团创作演出影响,2月27日陕西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《关于应对疫情影响扶持全省文艺院团发展的通知》(简称《通知》),从规划制定、政策引导、搭建平台、提供服务等方面扶持文艺院团。
文艺院团的资助资金不少于80%
《通知》要求全省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认真落实中省各项部署和工作安排,积极研究对受疫情影响文艺院团的扶持举措;要增强服务意识,主动深入文艺院团,帮助解决目前发展中存在的困难;要国有民营一视同仁,对重点文艺院团,可采取“一团一策”,做到精准帮扶。
《通知》中强调,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加强对文艺院团的创作资助,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,列支必要的创作经费;要推动文艺院团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党100周年等重大时间节点,加强艺术规划,在当前还无法恢复排演的情况下,要着力推敲选题,打磨剧本,为二度创作打下坚实基础。2020年省级艺术创作资助将加大对文艺院团的资助力度,用于文艺院团的资助资金不少于80%。同时,延长2019年省级艺术创作资助验收时间,并提前拨付2019省级艺术创作大型舞台艺术项目第二批资助资金。
优先购买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艺院团演出
在文艺院团开拓演出市场方面,《通知》中也作出了具体措施,如在旅游推介中,要将本地重点院团、优秀剧目纳入其中;待疫情结束后,要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,举办各类节庆活动,带动文旅演出市场逐步回暖;要积极和当地财政部门沟通,增加惠民演出的购买场次和场次补贴金额。对于受疫情影响严重的文艺院团的演出,省文化和旅游厅将优先纳入文旅惠民平台购买。
《通知》中要求,各地文化和旅游部门要帮助受疫情影响困难文艺院团留住人才、稳定人才,积极与人社部门协商,提高本地院团拔尖艺术人才的相关待遇。省文化和旅游厅也将通过选派进修、青年艺术人才资助和“百人计划”,帮助全省文艺院团加强人才培养。鼓励支持本地文艺院团开设微信公众号,与流媒体平台合作启动线上演出。(西安报业全媒体记者 杨明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