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21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

来源:视界观网    作者:王宏林   发布时间:2021-03-12 15:49:56
为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,较好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,根据《最低工资规定》和我省实际情况,我省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:月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950元、二类区1850元、三类区1750元;非全日制用工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一类区19元、二类区18元、三类区17元;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执行。渭南市合阳县属于三类区,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50元。
  省人社厅同时要求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工会组织,要加强对调整后最低工资标准执行情况的检查和监督,依法查处用人单位的违规违法行为,确保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工资不低于调整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,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。(王宏林 通讯员 薛灵莉)
  
责任编辑:张娜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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