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切实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,渭滨区坚持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两手抓、两手硬,在夯实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上,不断加大监督监管力度,全力以赴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迎检工作。
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。多次召开会议,研究部署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,建立了区级领导包抓镇街和部门的工作制度,先后三次召开了创建工作动员会、部署会,对创建任务进行细致分解和安排,建立了镇街、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、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责任体系。
细化标准,明确任务。对照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复审工作实施方案》和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省级评审指南》要求,分行分类进一步细化了创建工作标准,制定并印发创建任务分解表,将创建工作任务层层分解,确保任务和责任落实。
聚焦问题,全面整改。针对省级现场复审反馈的问题下发《巩固提升方案》,遴选入库复审点位378个,持续跟踪检查,建立整改清单,认真整改。各责任单位主动认领,积极行动,采取挂账销号的办法,自查自纠,立行立改。区食安办、区政府政务督查室强化协作配合,加大跟踪督办,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到实处,取得实效。
扩大宣传,营造氛围。利用宝鸡日报、宝鸡电视台、宝鸡广播电台、区政府网站等宣传媒体加大创建工作宣传力度。投资20万元在人民公园建设维护食品安全主题公园,制作3个宣传小视频,并在全区、局系统征集宣传视频;各有关单位和镇街结合各自职能不断创新宣传形式,丰富宣传内容。全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30万多份,悬挂宣传条幅400多条次,在各类媒体发布信息40多篇次。
强化监管,完善机制。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监管,大力完善长效监管机制。开展农村食品、域外海鲜、校园周边、冷链食品、鸭血制品风险排查,羊肉“瘦肉精”、包装饮用水、食盐、白酒、“染色葱”、保健食品、粮食市场等专项整治,出动执法人员1268人次,检查各类食品市场主体3389户次;开展10余次联合执法,检测抽检1400余批次、快检2600余批次;查处违法违章案件100起,当场处罚198起,罚没收入196余万元。
以创建为鞭策,用行动守健康。渭滨区将锐意进取、积极作为,进一步提升全区食品安全水平,着力保障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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